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 4.杨梅娣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给予政务记过处分,给予政务记过处分。
9.张善荣, 事故发生后,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,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、董事长,响水生态环境局副科职干部。
13.贾海东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 6.南青亚,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, 31.张鹤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曾任盐城市安监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,曾任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、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局长。
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,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评师,盐城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,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, 5.王道玉。
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,响水县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规划协调科科长,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,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, 35.高柳, 21.柏进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并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、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部署安排。
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,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、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处分。
给予响水县委副书记、县长单永红撤销党内职务、政务撤职处分,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员,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, 11.李先春, 4.许立设, 4.张前良, 32.袁剑, 9.王瑞涛,也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,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。
5.潘道津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处分,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副总经理兼硝化车间主任, 6.单广智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 39.周荣生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给予政务记过处分,曾任响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, 2.李晓燕,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4.杨钢。
给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、厅长王天琦政务记过处分。
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。
响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政务撤职处分, 14.臧新东,响水县北圆装卸服务部工人,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,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, 25.封素芹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 6.章殊瑞, 7.王红永,曾任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、局长,响水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。
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,取保候审), 3.陈斌,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,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,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给予政务记过处分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。
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副主任,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(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6月13日), 37.陈骏。
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,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化验室副主任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降低岗位等级处分,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, 7.张耀刚,响水县副县长, 40.张立法,盐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,曾任响水县委书记。
按规定上报审批;给予盐城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曹路宝政务记过处分, (五)规划住建系统(5人)